各市(州)、管委會、各縣(市、區)教育局、招生辦公室,各高校和高中學校:
近期,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打擊販賣高考作弊器材專項行動,破獲了幾起販賣作弊器材案件,抓獲了數名違法嫌疑人。經公安機關查明,某中學教師寧某,某大學經濟信息學院在校學生周某,某在校學生張某、蒙某某參與了販賣作弊器材違法活動。公安機關已依據有關規定給予教師和學生行政拘留,當地有關部門已經停止教師工作并正在做進一步處理,兩所高校已經分別對3名學生做出了開除學籍留校察看處理。
學校教師和在校學生參與販賣作弊器材,嚴重破壞了高考的公平和秩序,嚴重損害了教育形象,嚴重威脅了高考安全,反映出個別教師和學生道德喪失、法制觀念缺失,同時也反映出學校對教師和學生在教育、監管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,必須深刻反省,認真查找原因,切實加強整改。各地、各學校要從中吸取教訓,舉一反三,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和遞交《承諾書》的要求,進行全面認真梳理排查,切實加強教師和學生的教育、管理,消除危害高考安全的各種隱患,確保我省高考平穩順利進行,實現平安高考目標,F就有關要求重申如下:
一、加強教師和學生誠信教育。要按照省招生委員會、省教育廳《關于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的通知》要求,大力開展對教師和學生的法律法規教育、案例警示教育,以案說法,強化思想防線,堅守職業道德,防微杜漸,警鐘長鳴。要開展形式多樣、內容豐富的誠信教育活動,確保教育活動落實到每個班級、每個教師和學生,確保收到實效。要增強教師和學生遵紀守法意識,切實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整體素質,做到自覺遵守考試紀律,堅決抵制考試作弊,積極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。
二、加強教師和學生管理。各地、各學校要進一步強化對教師和學生的管理,將任務細化到每一個環節,分解到基層院系、科室、年組、班級,落實到每個崗位、每個人員,并層層簽訂包保責任書,確保責任落實到位。要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,加強對教師和學生行為的約束,特別是在高考期間,要實行離校教師和學生備案請假制度,準確掌控離校教師和學生行蹤,堅決杜絕教師和學生販賣作弊器材、參與替考和舞弊等行為。要選聘政治素質好、業務能力強的教師參加監考、巡考工作,嚴格執行回避制度,切實維護考試秩序。對參與銷售、購買、使用作弊器材和替考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教師和學生,堅決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、《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違紀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》和“六個嚴禁”、“五個一律”要求嚴肅處理,涉及違法犯罪的堅決依法嚴懲,絕不姑息。
三、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。要配合公安機關圍繞學校和考點周邊開展大整治、大排查、大清理,組織人員及時清理非法小廣告和宣傳物品,全力追查作弊器材買賣人員,徹底打掉販賣作弊器材團伙。要設立舉報電話、舉報信箱和義務監督員,擴大信息來源渠道,及時為公安機關提供販賣作弊器材線索。要配合公安、工信等部門做好考試期間考點周邊的安全保衛工作,嚴格排查周邊可疑人員和車輛,清理考點周邊出租屋,有效制止販賣使用考試作弊器材及影響考場安全行為的發生。
四、加強責任追究。學校主要領導對教師和學生管理負總責,分管領導直接負責。對不負責任,失職瀆職,發生考前泄密事件、集體舞弊事件、嚴重安全事故、媒體熱點炒作等問題,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,不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,同時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、《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》等有關規定,嚴肅追究學校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。無論是哪個地區、哪個學校出現問題,無論涉及到哪個人,都要嚴格問責追究,絕不姑息,絕不手軟,不搞“下不為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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